关于编制学院中长期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和申报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2017-07-05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挑战,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以及学科发展需要,科学合理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加快工程教育改革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请在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基础上,编制学院中长期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2018-2025)。并依据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凝练内容,申报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学院中长期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2018-2025

(一)编制要求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学院发展思路,立足现有学科专业基础条件和特色,统筹教学资源,激发办学活力。要认真分析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数量、结构、层次和水平的新要求,科学谋划学院专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构建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突出优势与特色,不断提高专业建设质量;要认真分析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主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重大战略实施,建设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专业,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对多样化、创新型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二)编制原则

1、科学性原则。要科学分析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准确把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充分调研社会需求和生源变化趋势,立足学院实际,科学规划专业建设与发展,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间的结构平衡和良性互动。

2、共享性原则。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现有专业的建设状况,并着眼于学校事业的长远发展,正确处理现有专业和规划新增、调整专业的关系。要充分考虑现有专业与规划新增专业在师资、实验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基地等方面的共享,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3、协调性原则。根据学院自身发展定位,优化专业结构,突出专业特色。坚持调整与改造相结合的方向,促使现有专业互相促进、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以办学特色为主线的专业群,提升专业核心竞争力。

4、动态性原则。处理好专业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合理确定专业总量,坚持准入与退出、淘汰与增设相结合,做到优胜劣汰、动态平衡。

(三)编制内容

各学院编制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

(1)发展现状

(2)存在问题

(3)面临的形势与机遇(必须包括社会人才需求状况的调研及预测分析)

2、指导思想

3、建设与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2)具体目标

4、主要任务

5、重点工作

6、保障措施

同时需填写以下几类表格:

1.2018-2025年拟新设专业情况(见附件2

2.2018-2025年拟调整专业情况(见附件3

3.2018-2025年拟改造专业情况(见附件4

4.2018-2025年拟撤销专业情况(见附件5

二、申报教育部申报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当前世界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进行,综合国力竞争愈加激烈。工程教育与产业发展紧密联系、相互支撑。为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创新,教育部于2017年初在复旦大学召开了高等工程教育发展战略研讨会,共同探讨了新工科的内涵特征、新工科建设与发展的路径选择,形成了“新工科”建设复旦共识。为了推动“新工科”建设,加快工程教育改革创新的步伐,教育部于近期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文件,要求各高等学校结合自身办学优势,推荐研究与实践项目。

(一)项目内容

教育部在前期的相关会议中将有关高校分为了工科优势高校组、综合性高校组和地方高校组。我校被列入了工科优势高校组。请各学院充分认识到当前工程教育改革创新的迫切性,根据学院中长期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主动谋划,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要认真研究《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附件7),结合已有基础和发展规划,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

(二)项目申报

每个单位限报1项,请各工科专业为主的学院务必结合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统筹考虑,按照指南要求确定内容,认真填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8),鼓励学院与其他高水平大学、企业、各专业类教指委、行业协会等以不同形式联合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

由于指南中不同类别项目差别较大,因此本次申报不设具体经费额度,请各学院依据项目实际内容合理进行经费预算,填写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附件9)。如获教育部批准立项,学校将根据实际工作内容从教育部划拨的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经费中给与相应的经费支持。

三、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学院于96日前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和《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纸质版1份报送至教务部教学办公室(2#行政楼306室),电子版发送至jxbgshfut@163.com

学院中长期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是后续学校支持学院开展专业建设,新专业申报等的主要依据,请所有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编制。学院中长期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请于915日前报送至教务部教学办公室。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62902478

附件1:学院中长期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格式

附件22018-2025年拟增设专业情况

附件32018-2025年拟调整专业情况

附件42018-2025年拟改造专业情况

附件52018-2025年拟撤销专业情况

附件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附件7: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

附件8: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

附件9: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

教务部

20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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