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申报教学科研型高级职称的教师进行教学效果测评有关事宜的通知》(合工大政发〔2021〕136号文件),为了更好地完成我院申报教学科研型高级职称人员的教学效果测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测评内容:
1、教学工作量是否满足《威廉公司官网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34号)文件要求。
2、教学过程是否满足《威廉公司官网规范教学过程指导意见(修订稿)》(合工大政发【2021】11号)的要求。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大纲、实验大纲、教案、PPT等)和过程性教学资料是否齐全(包括作业、实验报告、课堂测验、中期检查、结课考试等)。
3、至少一学期的校本科教学督导组教学效果现场考核结果。
4、教学持续改进情况和改进效果。
5、其他教学情况:包括教学成果获奖、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改革、教材编写、教研论文、教学竞赛,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和科技竞赛,参加教学公益性活动等与教学相关的情况及标志性成果。
二、测评方法:
1、由学院教学指导与督导委员会具体负责申报人员的教学效果测评。
2、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审核申报人员近五年的教学工作量(任职未满五年的按实际任现职年数)与校本科教学督导组教学效果现场考核结果,并将审核结果报学院教学指导与督导委员会。
3、申报人员需要提交1~2门课程的教学资料,学院教学指导与督导委员会重点审核近三年教学资料的完整性;并考察教学持续改进情况、改进内容、改进效果,以及学生的反馈情况等。
4、申报人员按照测评内容整理教学资料并准备答辩PPT,PPT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过程管理办法、教学持续改进措施,以及其他教学相关情况等。学院教学指导与督导委员会召开教学效果测评答辩会,申报人员对本人的教学情况进行汇报答辩(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5、学院教学指导与督导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进行测评并给出测评分和具体意见,测评意见为“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条件”两类;委员会在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票数达到或超过2/3时才能够评定为“符合申报条件”。
6、学院教学指导与督导委员会根据申报人员的测评总分进行排序,按不超过学院总申报人数的20%推荐“优秀”。
三、注意事项:
1、学院教学效果测评答辩会时间:2021年10月7日下午14:30,地点:格物楼308会议室。
2、申报人员须于2021年9月29日下午17:00前将本通知附件中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及证明文件交至本科教学办公室(格物楼305室,电话:0551-62919305)。
3、申报人员须将教学资料、过程性教学资料、持续改进及其他标志性成果材料(不包括本通知附件)统一放至档案袋中(封面标明姓名、系所单位、现任职务、申报职务),并于2021年10月7日下午14:00-14:30交至本科教学办公室(格物楼305室,电话:0551-62919305)。
4、教学效果测评时间段为申报人员自任现职以来至职称申报年度,期间的教学管理文件若有变更,应按不同时间段内相应的文件规定进行测评。
5、存在以下“一票否决”情况时,测评总分为0,直接认定为“不符合申报条件”:
(2)教学资料不齐全;
(3)申报当年度发生Ⅲ级教学事故,两个年度内发生Ⅱ级教学事故,三个年度内发生I级教学事故;
(4)授课过程传播不正当言论;
(5)学生对其教学效果反应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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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