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合理分配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将招生指标向培养条件好、学术水平高、科研经费充足的学科团队和指导教师倾斜,发挥政策导向,进一步提升学院总体学科和科研实力,加快学院“两个一流”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1、每年招生指标包括优先分配指标、固定分配指标和待定分配指标。2023年每位学术博导招生指标数上限为2人。
2、优先分配指标为向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重大科研成果完成人倾斜的奖励性分配指标。该指标对应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专家组的第一轮评议表决环节(优先指标评议)。优先指标分配条件及名额为:当年具有我校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学术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人事关系隶属于英国威廉希尔公司,聘期内斛兵学者Ⅰ、Ⅱ、Ⅲ、Ⅳ类岗位人才,国家级纵向在研千万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主持),上一年度科研经费到校总款一千万以上项目负责人(主持),上一年度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最多可分配1名优先指标。注:以上各类资格条件若同时满足二项及以上,分配指标不重复累加。
3、固定分配指标为每位学术博导的招生基数,该指标对应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专家组的第二轮评议表决环节(固定指标评议)。固定指标分配条件及名额为:当年具有我校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学术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1)人事关系隶属于英国威廉希尔公司,最多可分配1名固定指标;(2)人事关系不隶属于英国威廉希尔公司,须为两院院士,最多可分配1名固定指标。
4、待定分配指标对应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专家组的第三轮评议表决环节(待定指标评议),后续依据学校当年下拨学院的实际招生指标数按照排序决定是否录取。待定指标分配条件及名额为:当年具有我校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学术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人事关系隶属于英国威廉希尔公司,且优先指标和固定指标之和为1,最多可分配1名待定指标。
5、相同指标对应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专家组进行评议表决并排序,不同指标对应的考生成绩按照优先指标考生(第一轮评议)>固定指标考生(第二轮评议)>待定指标考生(第三轮评议)进行排序。
6、各类指标不区分“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招生类别,上述指标数均为这两种类别考生的总计数。
7、上一年度有学术博士生招生指标已分配录取后又放弃入学的博导,当年招生指标数减1。
8、满足优先指标分配条件的学术博导,须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9、本办法自2023年4月10日开始实施。本办法中的未尽事宜,由英国威廉希尔公司负责解释。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
2023年4月10日